曾夜闯教育部 反课纲学生对前女友「乱抠」挨告

高院。(资料照)

曾参与2015年夜闯教育部事件,遭起诉的1名反课纲学生,被控未经前女友同意下,以手指对女方性侵、肛交,3年前女方向励馨基金会求助,案件才曝光。台湾高等法院审酌女方原谅,采信他患精神疾病说词,依2个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6万元。可上诉。

2015年7月23日深夜,反课纲群众及学生闯进教育部,占据办公室,并造成驻卫警受伤,警方逮捕33人,多名学生被台北地检署依妨害公务、强制罪起诉,建请法院给予缓刑,其中有人后来卷入性侵事件。

判决指出,该男子2015年4月,因参与社运结识被害人,2人2016年初成为男女朋友。2016年4月23日下午,该男子带被害人到友人租屋处聊天,该男子趁友人不在之际,违反被害人意愿,以手指性侵。

被害人虽与该男子成为男友朋友后,曾发生性关系,但坚拒男方「肛交」。该男子2017年10月中旬与家人及被害人同赴彰化旅游,投宿旅馆时以手指肛交性侵。事后被害人因情绪问题接受咨商辅导,2019年向励馨基金会寻求咨询,性侵害防治中心得知此事通报警方侦办。

一审审理时,该男子自称有精神疾病,法官嘱托医院鉴定,认为他可能患有忧郁症、情绪障碍症,但无法排除「诈病」可能,法官怀疑他以精神障碍诈病,企图卸免罪责,判处重刑。该男子上诉求轻判。

高院采信该男子自国中时起即受精神疾病所苦,且双方当时为男女朋友,该男子案发时年仅19、20岁,年纪甚轻,思虑不周,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加上被害人一再表明无意提告,双方仍保持良好互动,认为该男子2次犯罪情节情轻法重,依法减刑,改判徒刑2年,缓刑5年,须支付公库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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