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 泰州又确定3个地块!

拆迁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因为它牵动着无数的家庭

最新消息!

泰州这些地方

即将迎来拆迁和征地补偿安置

赶紧的,看看这次又是哪里

01

姜 堰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姜堰的三水和梁徐两个街道。涉及梁徐街道桥黄社区、三水街道新南社区,共约118.8亩,用途为教育公共事业,即姜中西校区二期的教学区等用地。

(姜中西校区二期地块)

据金东城投集团官方发布的消息,姜堰中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已完成生活区的土地摘牌,正在进行教学区的土地征收报批,预计2024年6月开工建设。

02

兴 化

兴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兴拟征告〔2024〕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兴化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拟征收地块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正在报批的兴化市2024-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临城街道新姜村集体、新银二组、新银四组、新银六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7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兴化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

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於先生;电话:80261339。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03

泰 兴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1号

沿江大河生态缓冲区工程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2号

泰兴两河景观带配套建筑改造项目地块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3号

幸福西路北侧、沿江大道西侧地块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4号

泰兴市城黄路北侧、刘广线西侧地块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5号

金沙路(如泰运河至阳江路段)工程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6号

大庆路南侧、科技路西侧地块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7号

南郊生态停车场东侧、北侧道路工程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8号

丹霞路西延(济川南路至羌溪河段)工程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9号

向荣路西侧戴庄河南侧地块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10号

耿岱停车场(镇海路东侧)

泰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补告〔2024〕11号

济川人行道改造工程

图文来源:姜堰人网、兴化市人民政府、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