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第10條之1支出上限調至18億 AI淨零設備確定納入

产创条例第10条之1投资抵减今年底落日,经济部近期展开修法工作,已拍板确定支出上限提高至新台币18亿元,并新增AI以及净零低碳设备纳入投资抵减项目,最快明天预告修法草案,力拚在立法院新会期三读通过。

根据现行产创条例第10条之1规定,投资智慧机械、导入第5代行动通讯系统、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相关硬体、软体、技术或技术服务,支出金额合计达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经专案核准可适用当年度抵减率5%或分3年抵减率3%。

产创条例第10条之1厂商投资抵减租税优惠今年底落日,经济部近期密切与财政部磋商,财政部对新增AI和净零等投资抵减设备较无意见,两方最终拉锯在于提高支出上限,经济部近日也与财政部达成共识。

经济部产业发展署官员表示,原本支出金额合计达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当年度抵减率5%,经与财政部协商后,将支出上限拉高至18亿元,抵减率维持不变,也就是说,企业最高可以9000万元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

新增投资抵减项目方面,产发署官员表示,原本AI属于智慧机械范围,为凸显AI重要性以及鼓励企业投入,这次修法将AI以及净零低碳设备单独列项,同时也新增IC设计业EDA工具纳入投资抵减。

适用年限方面,经济部表示,产创条例第10条之1将延长至2029年底,与产创条例第10条之2期限一致。

根据法规预告作业,经济部法规预告14天内将举办公听会,以搜集产业意见。若产业无意见,预告期后会将草案送到行政院,之后进入立法院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