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远航控民航局变造公文 扼杀复飞复照生机

远航指出,民国108年12月12日民航局召开的「远东航空财务异常状况监控小组第7次会议会议记录」、「远东航空财务异常状况监控小组第7次会议及因应小组第1次会议记录」内容高度雷同,包括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签名、讨论事项等,进一步比对发现民航局不惜违法变造公文书。

远航研判原版「远东航空财务异常状况监控小组第7次会议会议记录」,民航局用于108年12月12日,报请交通部核示对远航撤照、撤销航线与航权;后制版加上「因应小组第1次会议记录」,明显影印复制原版签名手绘空运组栏位,再补上7位官员签名,于108年12月26日行文远航,且在后续远航提出的行政诉讼作为远航「停业」、无法继续营运的佐证。

民航局长林国显及空运组公然涉嫌变造公文书,主要因远航于108年12月12日收到民航局撤照陈述意见通知书后,在12月13日、20日及25日(两次),四度行文民航局呈报资金筹措进度,希望民航局基于远航逾千名员工生计,准许远航班机复飞。

民航局12月26日行文远航变造版公文书,显然为断绝远航班机复飞而设计,针对变造版增加寥寥文字却在后续远航的行政诉讼中造成关键的负面作用,让法官误认远航无资金挹注而停业,判决远航败诉。另外,民航局原版记载:与其将「资金」用于油料费用,不如先用于协助旅客签转其他航空公司;变造为与其将「离岛居民票价补贴款」用于油料费用,不如先用于协助旅客签转其他航空公司。民航局明显将远航寻求「资金」挹注的努力故意抹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