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楼市再出新规:售楼部须严格公示“不利因素”!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营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日前,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文,明确了相关使用规范。

根据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最近印发《关于推行商品房销售管理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内容,通过实施销售管理清单制度,实现销售过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通知明确,销售管理清单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资质文件,在售商品房规划、施工相应文件,预售许可证、预售方案,商品房销售管理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可售房源及一房一价表信息(非住宅项目可不公示),毛坯/全装修房交付标准,商品房配套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不利因素信息等。

其中,房屋不利因素信息内容包括销售服务确认书、项目监督投诉方式、教育设施不确定信息、红线内不利因素、商品房公共区域差异以及标准户型和非标准户型差异公示、车位特别告知书等。

对于如何保证公示的信息真实,通知强调要加强现场销售信息公示的监管力度。各开发企业需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按照统一规范的模板集中公示销售管理清单,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开展常态化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一系列严厉措施,包括书面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备案、记入信用档案等,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另外,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要求立即行动起来,逐步完善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确保销售管理清单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