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惟罢免案通过 中选会下周四审查罢免投票结果

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中时新闻网影音截图)

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罢免案结果出炉,根据台中市选委会开票结果统计,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该罢免案投票结果为通过,中选会将于28日举行委员会议审查该罢免案投票结果。

中选会表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立法委员罢免案投票结果,应由该会审查,并于投票完毕7天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而罢免案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即为通过。

中选会指出,第10届台中市第2选区立委陈柏惟罢免案,投票人总数为29万4976人,投票人数为15万2567人,投票率为51.72%,有效票为15万1332票,其中同意罢免票数为7万7899票,占51.48%;不同意罢免票数7万3433票,占48.52%,无效票为1235票。

中选会表示,罢免案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陈柏惟罢免案投票结果为通过。

中选会说明,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1条第1项、第92条第1项规定,罢免案通过者,被罢免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职务;被罢免人自解除职务之日起,4年内不得为同一公职人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