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文专栏》请赖清德将台独神主牌送回民进党神龛
赖清德总统520就职演说强调「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刻意忽视宪法「国家统一」目标。(本报资料照片)
赖清德总统就职以来,其言行令笔者不解:520就职演说强调「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刻意忽视宪法「国家统一」目标;6月16日黄埔建校百年庆典又言绝不接受「首战即终战」的投降主义,亦不知所云。
笔者不禁要问:避战非上策吗?避战绝非投降,《孙子兵法》云:「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避战及和平统一」关键在坚持「一中」(包括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
总统言行如此,陆委会走板自不意外;副主委梁文杰称「两岸实质就是两个国家」,主委邱垂正随后澄清「两岸关系就是两岸关系」,依宪政体制处理两岸事务。笔者肯定邱主委,但仍困惑,为何容许副主委发表「两国论」?陆委会忘记成立初衷系为国家统一?
一、两岸关系轨迹与宪政法律规范。
1987年台湾地区宣布解严,开放探亲。同时,大陆地区「摸着石头过河」,改革开放。1991年动员戡乱终止,隔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制定,虽为两岸交流奠定法律基础,但也应与时俱进。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规定已不合时宜。例如,第33条禁止台湾人民任职大陆党政军机构;第33条之1禁止与之合作;第33条之3要求两岸学术交流需事先申报,均与宪法保障之工作权及学术自由等冲突。
除立法外,我国行政及司法仍囿于对抗思维。如2019年大陆学者李毅因发表统一言论遭强制出境;27名台湾地区人民仅因于大陆社区管委会任职而受罚10万元。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面对统战「最佳回应之道系更民主、更开放」。然最高行政法院采「抽象危险」理论,将在大陆工作等同于危害国家安全。凭此见,岂非将两岸交流推向更加封闭境地?1998年释字第445号及2008年第644号解释明言,禁止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之集会结社乃属违宪。
二、赖清德应悬镜自照,当恪遵宪法的总统。
6月28日,美国众议院再度通过5亿美元对台军援,表面善意,实将台湾推向美中修昔底德对抗漩涡。赖总统应婉拒军援,展现「不惜一切代价」和平及避战的决心。
治国如烹小鲜,得当高朋满座,不善则国破民离。当年赖市长232天不进台南市议会也罢,但赖总统欲踏稳两岸(同时牵涉外交、国防、经济、财政等)课题,需临渊履薄,否则何以维社稷?
「天将大任于斯人也」,赖清德居总统之位,需稳中求进。台湾历经「家庭即工厂」,至亚洲四小龙,现为全球产业链,举足轻重。一旦战火引燃,生灵涂炭、资金撤离,将使经济陷泥淖,数十年的建设付诸东流。
为此,赖总统或有智慧敦聘马英九前总统为资政,如唐太宗之于魏征,以人为镜。看似玩笑,实则赖应思考其两岸理解之浅薄。尤其身兼民进党主席及中华民国总统,不免生党意及恪遵宪法的义务冲突,赖先生该将《台独党纲》送回民进党神龛并辞去主席之职,以苍生为重。
三、放弃对立,迈向良制一国。
马英九前总统指出,「两岸关系当前危机四伏」。诚然,一是北京强势态度,另一是美国利用台湾以牵制大陆之自私战略,以赖总统见识,难应对之。
基此,赖总统应放弃台独,定位自己为「务实中华民国总统」(而非「务实台独工作者」),或能效法尼克森踏上北京之旅。此举绝非投降,而是恪遵《中华民国宪法》,重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也是中国的一部分」。
笔者的「良制一国」值得参考,使两岸制度良性竞合。台湾可借由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展现民主法治进步,推动和平交流,体察大陆为发展人民美好生活的成就,求同存异,待两岸皆臻于民有民治民享之境,「良制一国」自然水到渠成,独立之论已是明日黄花。(作者为海基会首任秘书长、良制一国的信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