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Taiwan Plus川普重刑犯事件不是大問題 重要的是這件事

行政院前院长陈冲27日指出,川普组阁刚刚完成,昨天美国特别检察官Jack Smith,不甘不愿撤销对川普的起诉,法院也随即裁准,同时纽约州法院,就川老封口费案件已定罪未宣判的34项罪名,可想而知也会停止诉讼,不过这不表示总统任期后仍会免于讼累。最近讲到本地Taiwan Plus川普重刑犯新闻事件,对媒体用字,大伙就有两种不同意见。

如果拿出手机,在搜寻引擎输入Trump及conviction(判决)二字,就会发现,英文媒体的用字,几乎一样!Trump总与convicted felon(重罪犯)同时出现,不论对错,Taiwan Plus的用字,源自外媒,其实并不预存主观的偏见。

陈冲表示,有位法学先进也表示,报载川普曾多次破产,居然可以参选总统?依照咱总统选举罢免法第十二条,破产的确是种消极资格,美国是否失之过宽?而川普到底是否曾经破产?记得他第一次竞选时,希拉蕊就曾在辩论时说:you’ve taken business bankruptcies six times(你已经六次破产了),当时川普四两拨千斤答复:On occasion—four times—we used certain laws that are there,我是依法实施,(破产)四次,希拉蕊一时语塞。

最妙的是,事后有人仔细点算,确有六次,而当华盛顿邮报记者O’Harrow堵麦诘问时,川普毫不迟疑回答「应把前三次算为一次(1991、1992大西洋城三家赌场申请破产,哈!都在大西洋城只算一次)」。再加上1992年纽约的Plaza Hotel、2004年的Trump Hotel、2009年的Trump Entertainment Resort,「前科累累」,难怪希拉蕊实在搞不清楚。

其实希拉蕊的用语相当精确,她问的是business bankruptcy(企业破产),而不是personal bankruptcy(个人破产),所以申请破产的是公司(川普只是负责人),川普个人从来没破产过,而且在美国破产(公司或个人)也不是太没面子的事,不过就是资产不抵负债,法律给予东山再起的机会而已。难怪川普可以毫不惭愧表示,他每次申请都是financially sound move(财务上正当行为),依法论法,倒也没错。根据媒体报导,川普每次申请(四次或六次),都是依据Chapter 11(第十一章 公司),而不是Chapter 7或Chapter 13(个人),所以希拉蕊想要用bankruptcy弱化川普,并不成功。

陈冲表示,看到这里,或许想到破产毕竟是经营不善的结果,如果把国家交给这种人,不挺麻烦?不必杞人忧天,先前曾多次谈过美元的陷阱,也就是印钞发债的特权,美国本有印美钞的优势,发债又不怕没人买。川普第一任,上任时美国国债19.94兆美元,已很惊人,卸任时更高达骇人的27.75兆美元,增加国债八兆美元,哈!简单言之,美国原则上没啥破产问题,川普继续挥霍,可以预期。

陈冲认为,Taiwan Plus有无误用Felon一字、法学专家担心破产人能否适任要职?其实都不是大问题,在政治上(不论国内外),各方固然也关心财务破产,但更烦恼的是政治人物信用破产,乃至名誉破产,更担心领导人扯谎,信口开河,讲话不算话,那才是民众之悲哀。

至于川普讲话是否算回事?有时间,可以读读他的谈判手册The art of the deal(交易的艺术);没时间,不妨拿出手机在搜寻引擎输入关键字::Trump(川普)plaza hotel(广场饭店)home alone(小鬼当家),看看有啥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