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庆京2度戒护就医声请交保 北院函询检方意见最快今裁定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在京华城容积率案涉行贿被羁押禁见,日前被北检提讯坐轮椅出庭。(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在京华城容积率案涉及行贿,上月(8月)30日被羁押禁见至今,却在上周五(13日)第2度因健康状况被戒护就医、当晚已送返看守所,辩护律师同日替沈声请交保,台北地院分案处理,因全案仍在侦办中,法官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今(16日)将函询检方意见再裁定。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侦查中的案件,法官决定是否准许在押被告具保停止羁押,应先征询检察官意见,但若是检察官声请让被告停止羁押,或有同法第114条情形,包被告仅涉犯法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等轻罪,或怀胎5月以上、生产后未满2月,或现罹疾病、非保外治疗显难痊愈等情形,不在此限。
▲沈庆京13日第2度戒护就医,治疗后押返台北看守所。(图/记者陆运升摄)
沈庆京本案被羁押禁见于台北看守所期间,9月5日第1次戒护送医,被民众目击他身体抽搐、状似危急,但当天就被送回北所,13日下午4点多再度戒护就医,当晚8点多结束治疗送回北所,状况尚称平稳,所方表示会持续注意沈的身体状况,并提供妥适医疗资源。
不过沈庆京的辩护律师越方如当晚8点多到北院递状,替沈声请具保停止羁押,越方如短暂受访指出,沈真的情况不太好,每次身体的状况都不一样,当天好像是上吐下泻,希望基于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调查,最后当然还是尊重法院的决定。
北院受理后分案,今(16日)将行文函请侦办检察官表示意见,原则不会提讯沈庆京出庭调查,但会询问看守所与医疗院所意见等候回复,若检方同意放人,法官基本就会准许交保,但检方即使不同意具保停押,法官斟酌就医状况后,仍可能准许交保,检方如不服,可抗告,若公文往返流程顺利,最快今晚可能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