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 出場小姐「品質控管」 不要這一項?

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及连、王姓酒店业者被诉不违背职务收受及交付不正利益罪嫌,检方查出陈宗彦涉接受性招待2次,经媒介性交易10次,业者与员工安排「小芸」等人出场,『跟你老大跟我回「品质控管」』、「要挑较优的,尽量不要刺青」等通讯对话曝光,也透露陈对女服务生条件有所要求。

据2013年11月通讯监察译文,酒店员工致电绰号「豆哥」王姓业者,王称『「爱佳」今天有没有上班?』、酒店员工称『「爱佳」有啊』、王称: 「有喔,那九点多要「勾」,可以吧?」、酒店员工称「我跟她讲一下」,事后酒店员工回电称 「豆哥,她今天不方便」。

王再致电酒店员工称「那个不方便,你帮我挑一个,好吗?」、「同学,这都要挑过的,尽量不要刺青」、「要快点喔」,酒店员工称「没有比较优的」,王称「蛤?没较优的喔,哇,这样...,较勉强的也没办法?」、「高度没关系,脸蛋啦, 好吗?」。

酒店员工再回电称「她好了,要去哪里?」、王称『她如果好了,「爱玲」今天有没有上班?』、『你再麻烦「爱玲」带去,我等一下再跟你说在哪里,朋友预计是九点半』、「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钱,也不用问太多」,酒店员工称「我知道」,王称『你麻烦「爱玲」带过去,朋友,你跟「爱玲」说上一次一样的地方』。

检方也查出,王于同年10月31日电请酒店员工安排女服务生外出性服务,已于电话中称: 『一个朋友「陈董」』、「我有跟老大说这件事情,要挑一下喔」、『你老大跟我回「品质控管」』,而王同日电询酒店员工「刚才有一个跟同学出去」、「帮我问一下那个妹妹叫什么名字?」、「同学在问」,酒店员工回称「爱佳」。

检方认为,陈因对提供性服务酒店女服务生条件有所要求,并对当日提供性服务酒店女服务生「爱佳」甚为满意,特别询问王该女服务生名字外,且与同年12月15日以LINE向王询问可否代为安排酒店女服务生「小芸」为性服务模式相符。

然而,连、王均以:「不要收钱」、「不要问太多」是因之前常常发生酒店女服务生收钱却未缴回而发生纠纷,所以交代酒店女服务生不要收钱,由干部来收钱。

检方认为,2013年11月9日该次性服务既由酒店员工「爱玲」带女服务生到「特定地点」找陈宗彦,陈宗彦并非原先在酒店消费后再带女服务生「出场」,衡情并非在酒店内消费后再带女服务生出场,男客应直接将性服务费用直接交给酒店女服务生或马夫,如王所辩,女服务生不得向男客收取费用,本应交代酒店员工转知提醒「爱玲」记得要向陈宗彦收取性服务费用,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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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前发言人陈宗彦及连、王姓酒店业者被诉不违背职务收受及交付不正利益罪嫌,业者与员工安排出场女服务生通讯对话曝光,也透露陈对女服务生有所要求。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