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彦涉贪疑遭包庇 法界:南检侦办疑点多难怪被质疑

陈宗彦涉贪疑遭包庇 法界:南检侦办疑点多难怪被质疑。(中时资料库)

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被爆料接受业者招待喝花酒,外界质疑台南地检署包庇吃案,台湾高检署已派主任检察官南下调查。法界人士认为,当年南检在处理这起贪污案过程,确实有不少违反检方办案的疑点,难怪会被外界质疑,台高检应尽速查明原委,向外界说明。

法界人士认为,一般而言,检察官侦办重大案件,经常是从小案「顺藤摸瓜」,本案也是如此,但检察官办了许久,却始终摸不到「瓜」,当年承办检察官为何如此确信陈宗彦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上签分他案侦办?因此承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分他案的签呈,所附上的资料及依据是什么? 台高检的调查小组应厘清当年签呈上所附的资料,究竟只是陈宗彦受监听的译文?还是与酒店业者对价关系的涉贪资料?

依据已曝光的法院判决附表资料显示,这起酒店包庇案,南检一开始是2011年10月,针对某派出所所长实施通信监察,一共续监23次,包括时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长陈宗彦也被监听,一直监听到2014年1月,2013年12月南检搜索酒店,甚至之后还曾再搜索约谈酒店业者多人,但结果最后只查酒店业者与陈宗彦以外的「嫖客」。

而南检侦办过程,虽然监听到陈宗彦疑似召妓「小芸」、或接受业者性招待,但南检却从来没有传唤或约谈过派出所所长、「小芸」、陈宗彦?这名派出所所长还在检察官签结前的同年3月突然退休,时任分局长还特颁「功在警界」纪念品,给予肯定及祝福,恭喜他功成身退,如今看来相当讽刺。

南检没办出陈宗彦贪污案,却将一堆监听资料附在妨害风化案卷内?而且承办检察官2014年高升主任时,南检明知这件案件敏感,案件也没依检方惯例由他的《圆股》后任检察官接办,反而将案件移转给同是检察官妻子的《义股》续办?本来说好的分他案要办陈宗彦,最后却签结,不了了之,种种疑点,难免令外界质疑。

法界人士认为,如果当年南检认为陈宗彦案侦查已臻完备,且查无犯罪实据而签结,为何不向外界公开签结的事证,说明当年侦查已臻完备,经得起检验,反而又分他案调查?这无异是自打嘴巴,自承当年的侦办「仍有侦查未完备之处」?难怪各界质疑声浪不断,所以台高检应尽速查明原委,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