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独」重判杨智渊9年 国台办发声:不针对广大台胞

前台湾民族党主席杨智渊被大陆判刑9年,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表示,惩「独」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本报资料照片)

前台湾民族党主席杨智渊日前被大陆判刑9年,陆委会表示,杨智渊案证明惩独22条意见针对全体台湾民众,呼吁慎重考虑赴陆必要性。对此,大陆国台办6日晚表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大陆《刑法》规定,构成「分裂国家罪」,并重申惩「独」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6日晚以「答记者问」形式指出,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声明指,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通过台湾民族党、一边一国行动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声明称,法院认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大陆《刑法》第103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分裂国家罪」。杨智渊长期参与分裂国家活动,积极宣扬「台独」分裂主张,且在台湾民族党等「台独」组织中起骨干作用,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杨智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声明强调,自2022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杨智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来,大陆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杨智渊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公开案件办理情况。

声明批评民进党政府恶意抹黑大陆司法机关依法惩「独」的正义之举,企图利用此案再次将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和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混为一谈,将民众日常生活与违法犯罪混为一谈,妄图偷换概念、混淆是非,恐吓、阻拦台湾同胞参与两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动两岸对立对抗。

陈斌华重申,惩「独」司法文件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今年1至8月,260多万台湾同胞来到大陆参访交流,正是以实际行动戳穿民进党当局的谎言、谣言。

近日有媒体报导,杨智渊已被中共当局「秘密审判」,重判9年有期徒刑。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5日证实相关消息,强调我方政府及家属均拒绝接受此判决结果,并指中共的目的就是利用本案恫吓全台民众,行「长臂管辖」之实;海基会秘书长罗文嘉6日直言,相关作法对两岸关系的发展、交流非常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