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证实杨智渊触犯「分裂国家罪」:判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图/记者任以芳摄)

记者任以芳/北京报导

台湾社运人士杨智渊传出被中国大陆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陆委会表示,我方政府及杨智渊的家属均拒绝接受此凭空杜撰、诬陷栽赃,不符合人权。对此,大陆国台办陈斌华今晚(6)日证实,杨智渊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陈斌华称,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陈斌华表示,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间,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台湾独立」,在台湾通过「台湾民族党」、「一边一国行动党」等「台独」组织,公开宣扬「台独」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台独」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台湾建国」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陈斌华进一步指出,法院认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分裂国家罪。杨智渊长期参与分裂国家活动,积极宣扬「台独」分裂主张,且在「台湾民族党」等「台独」组织中起骨干作用,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杨智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社运人士杨智渊确定遭大陆司法判刑9年。(图/翻摄杨智渊脸书)

针对杨智渊事件,陆委会日前痛批大陆整个司法程序中缺乏人权保障,不符合文明世界正当法律程序最起码要求之荒谬结果,严厉谴责且要求中共有关部门立刻公开判决书,说明据以判刑之证据。

对此,陈斌华也回应,「自2022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杨智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来,国家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杨智渊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公开案件办理情况。」

陈斌华接着批评,民进党恶意抹黑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惩「独」的正义之举,企图利用此案再次将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和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混为一谈、将民众日常生活与违法犯罪混为一谈,妄图偷换概念、混淆是非,恐吓、阻拦台湾同胞参与两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动两岸对立对抗。

陈斌华再次强调,惩「独」司法文件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今年1至8月,260多万台湾同胞来到大陆参访交流,正是以实际行动戳穿民进党当局的谎言、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