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甩掉前东家 文姿云获赔35万
首次参加奥运就夺得铜牌、外号「小清新」的空手道国手文姿云(见图站立者),与前经纪公司「弘特舞蹈」有合约纠纷,提告要求排除侵害人格权,并求偿尚未支付的代言费及精神慰抚金。(本报资料照片)
首次参加奥运就夺得铜牌、外号「小清新」的空手道国手文姿云,与前经纪公司「弘特舞蹈」有合约纠纷,提告要求排除侵害人格权,并求偿尚未支付的代言费及精神慰抚金。台北地院22日判文胜诉,弘特应给付35万余元,负责人张诗宏要删除脸书「空手道文姿云经纪人」等语,可上诉。
文姿云主张,她2015年5月15日与弘特签约,由弘特协助洽商代言、赞助事宜,双方64分帐,效期原本到2022年,但因合作理念不同,双方信赖基础动摇,她为专心准备赛事,去年4月24日提前合法终止契约。
文指出,弘特尚欠赞助款、超时工作酬劳等费用,张诗宏并以「文姿云经纪人」自居,不断对外宣称她违约,还擅自使用她照片行销,已侵害肖像权、名誉权,故诉请两造委任关系不存在,弘特应给付欠款36万余元及精神慰抚金30万元,并删除脸书言论、刊登道歉启事。
弘特抗辩,文不得单方面解约,契约迄今仍有效,文后来赚到代言、赞助费,弘特仍可抽4成,金额共37万余元,足以抵销尚未支付的酬劳;另因文提前解约,害弘特无法与合作厂商续约,商誉受损,反诉求偿234万余元。
北院认为,经纪合约属委任契约,任何一方得随时终止,故文与弘特的委任关系自去年4月24日起即不存在,弘特抵销抗辩、反诉主张均无理由,扣除部分举证不足,应给付35万5587元,张应删除脸书「空手道文姿云经纪人」文字。
不过,张自行揭露合约纠纷,相关贴文是基于提前解约的事实,并非毫无依据,且文身为公众人物,已委由律师出面澄清,难认名誉受到损害,求偿慰抚金部分并未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