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社交不簡單!「交往適度定律」3觀念,讓社交狀態更舒適

「交往适度定律」的3个观念,让成年人达到最舒服的社交状态。 图/良医健康网

人情投资不可过度

一位女士结婚不久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听起来却像天方夜谭。用她丈夫的话说:「她对我们太好了,我们都觉得受不了。」原来这位女士非常喜欢关心照顾别人,甚至到了狂热的地步,每天除了正常的工作外,所有的家务,色括买菜、做饭、洗衣服、擦地板等,都由她一人包办,别人绝不能插手。弄得丈夫、公公、婆婆觉得好像住在别人家里一样。好事几乎都被这位女士做尽,久而久之,全家人对这位女士忍无可忍,终于提出让这位女士离开这个家庭。

互惠定律告诉人们,人们对别人给予的好处,总想进行同等程度的回报。但是互惠定律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对别人适度地好,可能得到别人相应的回报;如果对别人过度地好,送出过多的人情,别人将无法回报。这叫做「交往适度定律」。

在广告公司上班的李某为人本分老实,工作勤恳。一天,他忽然对同事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我尽心尽意地对别人好,事事为别人着想,到头来,却不如自私的人受欢迎。」这个道理看似难懂,其实简单。人有一种惯性,对一个人好,只能对这个人越来越好,加倍的好,这似乎是人的心理活动规律。

对一个人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这个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享受这种好。这样一来,如果有一天对这个人的好不能让这个人满意,哪怕是一点点的不满意,这个人的情绪就会发生强烈变化,之前为这个人所做的一切有可能被抹杀掉,这个人能记住的可能就是别人对这个人所做的那点不好。

当一个人的好来得太容易,容易到这个人不懂得珍惜时,别人给这个人的好也就没有任何价值了。这就好比一个人如果天天吃山珍海味,山珍海味在这个眼里也就一点都不值得珍惜。相反,当一个平日里很冷漠的人突然表现出热情的时候,往往可以让人喜出望外。

在处理人际关系的过程中,人情过度投资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第一,对一个有劳动能力、理智健全的人来说,独立生活和付出感情是个人成长的需要

处理人际关系中如果不能满足这种需要,这种关系维持起来就比较困难。心理学家霍曼斯提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这种交换同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所遵循的原则一样,就是人们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多于付出的。

人际交往理论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符合平衡原则。当一个人付出多而得到少时,就会想办法让对方补偿,如果给别人的恩惠和人情太多时候,对方会觉得无法偿还得到的恩情。于是就会产生「大恩不言谢」的想法,会想着某一天也要送类似的恩情。但是在没有报恩之前,有可能会选择暂时离开,因为对方一时承受不起这份未还的恩情。

所以初入社会的人常犯好事一次做尽的毛病,以为自己全力以赴为对方做事会使双方关系更融洽、更密切。可事实上并非如此。

因此与人交往人情投资不可过度,要留有余地,要适当保持距离。爱付出的太多,会给对方增加压力。在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常有这样的情况,很多父母抱怨自己为孩子付出很多,孩子却一点不领情,其实是孩子承受过多压力所致。与人交往也是如此,所以别把好事一次做尽,要给对方喘气的机会,这样双方才能自由畅快地呼吸。

第二,人情投资过度,会令对方对这种恩情感到麻木

时间久了,就不觉得自己对对方有多好。俗话说,「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就是说,对对方适度的好,对方会感激不尽,也会主动给予回报。

夫妻之间也是如此。有时妻子对丈夫太好,生活上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事都对丈夫百依百顺,反而让丈夫轻视妻子的感情。因为人们对于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就不懂得珍惜。而对对方付出的不珍惜,反过来会引起对方的怨恨,结果在感情上形成了恶性循环,非常不利于夫妻感情的健康发展。所以在爱情关系中,一个人不要只求付出,不求回报,而应该适当地向对方提出索取要求,以保持感情付出的平衡。只一味地付出,肯定会让对方承受不了,这也是上述案例中那个女士被赶出家门的原因。

第三,一个人人情投资过度,对别人太好,容易让别人觉得这个人心太软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之辈,让自己有点威严,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也让自己更有影响力。如果总对别人太好,会让别人觉得这个人善良而软弱,容易被人利用。作为领导者,要懂得运用恩威并施的手段,既要有软的一面,也要有硬的一面。

在送人情的过程中,不要进行过度投资,不要对别人过分的好,那样只会让自己付出太多而得不到回报。

本文转载自《良医健康网》,原文为:成年人最舒服的社 交状态:事事为别人着想,不如当个自私的人还比较受欢迎!「交 往适度定律」的3个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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