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联贷 银行揭两隐忧

离岸风电放款的三大问题政府力推离岸风电,相关联贷需求大增。图/本报资料照片

政府近年力推离岸风电,但对相关大型联贷需求,已有不少银行业者表示「怕怕的」,银行高层透露,授信时的两大隐忧,一是离岸风电的SPV(特殊目的公司)原始股东可能在风场尚未完工前就「换手下车」,另一是SPV大股东透过各种灌水方式,实质出资经常只有1成,形同「空手到」。

行库高阶主管坦言,离岸风电的外商公司都会强调相关现象是「国际惯例」,但在银行的授信准则上,即使是专案融资,这种股东杠杆太大,或是「跳车」速度太快,都会让行库「很没有安全感」,尤其这是长期的专案融资,更会增加授信风险。

例如SPV的原始股东,可能在风场还没有完工前,就几乎已经下车,又换来一批新股东,即当初见证银行提供联贷资金的原始股东,后来大半都退出,让银行觉得非常不保险。

除了股权结构一变再变,另一个现象是投资方多数是等风场正式营运,才会把收入放到银行信托专户,营运前取得的资金和收入则可能出来转为出资金额,有些股东号称在SPV出资近3成,但事实上这些大股东在离岸风电SPV的持股甚至可能连1成都不到,让银行觉得股东资金杠杆玩太大,相对也会增加「道德风险」。

行库表示,一般人可能以为,当然要等到正式营运之,才会有「收入」,但所谓正式营运期是指风场的风机完全建完,事实上,不用等风机全部建完,只要其中几支风机建好、发电,就可开始售电给台电,产生售电收入。例如大小风场所涵盖的风机,从30、40支,到70、80支不等,只要其中的几支风机盖好,能够发电,就已有来自台电购电收入。

但是离岸风电的SPV借款人,大多数都会要求银行,在所有风机都盖好的正式营运前,这些售电收入仍不会进入银行专户,可直接归属SPV,于是原本大股东该出资30%的金额,就透过这种方式顶替大部分原本该出资的金额,甚至因此使大股东实际出资1成不到,这也令行库认为会产生「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