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被扣1000!工读妹「接板娘电话」更火了:恶心快吐

▲原PO打工迟到15分钟,原本被扣1000元,后来老板改成800元。(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记者曾筠淇摄)

网搜小组/刘维榛报导

「迟到15分钟被扣1000元可以吗?」一名工读妹表示,日前上班迟到15分钟,结果遭老板扣薪1000元当作警惕,事后老板娘致电解释,老板当下情绪比较激动,商量改扣800元就好,让原PO更火了。文章曝光后,网友也摇头回应「检举+离职,到底也是PT而已,干嘛要那么委屈!」

一名女网友在Dcard表示,某天打工迟到15分钟,到了公司后,老板以「耽误了所有人的时间」为由,直接扣她薪水1000元,等于当天工钱有一半白做工,「觉得好难过,这符合比例原则吗?」

原PO坦承迟到就是不对,但一想到平时加班也没有给加班费,为何这次迟到就要硬性扣1000元,「心情不好到想辞职,想要去检举!」

底下网友也直呼不合理,「检举了啦!扣1000元我可能隔天就不去了」、「竟然都迟到了,还要扣1000元,那不如不去了」、「检举+离职,到底也是PT而已,干嘛要那么委屈」、「全勤的话可以,薪水只能比例扣,时薪200最多扣50元」、「敝司迟到一分钟扣400元」。

事后原PO补充后续,老板娘打电话来说,老板情绪比较激动,她帮忙商量改扣800元就好,「800元是员工辜负公司信任的补偿,本意让员工不要迟到」,要原PO不要在意,同时强调看好原PO的未来发展。一番话让原PO更加傻眼,「恶心快吐...要去写信检举,各位助我一臂之力!」

事实上,劳动局曾指出,订立工作规则应符合法令规定,须合理且具体明确,不得滥用权利。尤其迟到扣薪未按比例,已涉及工资未完全给付,恐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2条规定,若经查证属实可依法裁处,倘若劳工有迟到情形,于工作规则订定「依实际缺勤时间不发给薪资」之规定,尚不违反法令,但是劳工有提供劳务之出勤时间,雇主应核实发给薪资,不可因为劳工迟到而采取倒扣薪资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