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缓儿烫伤惨死 狠父母重判入狱

一对夫妻的4岁儿子发展迟缓,2018年男童遭浴室热水严重烫伤,2人也不带去就医致其丧命,最高法院将父母各依遗弃致人于死罪判囚7年6月及7年2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一对夫妻的4岁儿子发展迟缓,身高只有85公分、体重12公斤,无法控制排便,须穿着尿布,2018年男童遭浴室热水严重烫伤,2人也不带去就医致其丧命。最高法院将父母各依遗弃致人于死罪,判刑7年6月及7年2月,另依妨害发育罪各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及5月,2人须入狱。

这名男童早产且自幼迟缓,落后同龄孩童,但父母却不愿花医疗费,反而沉迷上网,夏天冷气吹到电费破万元,却消极面对孩子的迟缓问题,未照医嘱回诊,也不带幼童出门。

男童因长期遭受忽视、未接受足够的物理治疗或医疗专业协助,长短脚没有接受矫正、没有运动刺激成长,致其4岁时,仍无法控制排便,须穿着尿布,且无法以完整句子与人交谈,也无法稳定行走,肌肉萎缩。

2018年11月17日深夜,男童趁父母不注意,自行泄放热水用儿童澡盆泡澡,并持续以莲蓬头往身体浇淋热水,母亲发觉有异前往察看,发觉温度太高,便将男童抱离澡盆,并浇淋冷水,但男童已全身约30%面积2到3度烧烫伤。

父亲拿起手机说要报119送医,却被妻子以没有医药费为由制止,两人发生争执后,他顺从妻子决定不送医,18日晚间男童出现反复惊醒的不正常现象,2人仍不将男童送医,最后死亡。

台中高分院认为,该夫妻在男童因意外而面临生死交关之际,明明尚未山穷水尽,却仍一错再错,致本来具有无限可能的年轻新生命因而殒落,犯罪所生危害甚大,各判囚7年6月及7年2月,另各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及5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