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竹筷刺人左耳还呛载上山 乡代主席涉暴力讨债不起诉原因曝

针对林姓乡代会主席等11人涉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剥夺行动自由、伤害、恐吓等罪嫌,甚至以竹筷刺伤被害人左耳,嘉义地检署不起诉处分。(示意图/达志影像)

嘉义县某乡民代表会林姓主席被控2021年间替友人暴力讨债,与黄男等10人强押、殴打被害人,甚至以竹筷刺伤被害人左耳,涉嫌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剥夺行动自由、伤害、恐吓等罪嫌,嘉义地检署检察官讯后认为林姓主席一行人所为是为了催讨债务而臨时组成,且无帮派具体事证,其余罪嫌也不足,以不起诉处分,林姓乡代会主席表示尊重司法,不起诉是还他公平对待。

嘉义地检署不起诉处分书指出,被害人林男因积欠黄姓男子250万元债务无力偿还,黄男委托林姓乡代会主席等人向林男暴力讨债,林姓主席一行11人得知被害人出现在嘉义市某海鲜餐厅,于2021年12月4日晚间9点多与另外10多名身分不详男子将被害人强押到其中一名胡姓被告处所谈判,谈判破裂后发生口角,林姓主席等人心生不满,先由林姓主席折断竹筷出手刺伤被害人左耳,其他人見狀,再分别以徒手、手持酒瓶及刀械等物伤害被害人成伤,并出言「打他、这个该打」、「这个欠教训」、「打一打等下就会变乖」等语助势,林姓主席更以 「叫人载到山上埋」等语恐吓告诉人,直到被害人不支倒地送医,事后林姓主席一行人被传唤、拘提到案,林姓主席50万元交保。

检方近日侦结,认为林姓主席等11人为催讨债务而临时组成,也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林姓主席等人有何帮派活动的事证,无法证明有涉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的犯行。另被害人做笔录时指当时被搭着肩膀要求上车,是要谈250万债务,尚未达到剥夺行动自由的程度,也被检方认为妨害自由犯罪嫌疑不足。

另伤害罪部分,林姓被害人去年9月19日撤回告诉,因此,林姓主席等11人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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