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約湖畔打野炮小三回「害羞」 偷吃人夫她下場慘了

梁女和人夫牵手合照,又互传暧昧对话,法院判她应给付对方妻子12万元。示意图/ingimage

台中梁姓女子介入高姓人妻家庭,和高的先生一同赴小琉球旅游牵手合影,还互传暧昧对话,高女发现对梁提告求偿100万元,梁辩称彼此只是朋友,但法院勘验对话发现,高夫曾传「想冲去跟你打一炮」、「湖畔野炮」,梁还回「害羞」,显已逾越男女关系,判梁应给付高12万元,可上诉。

高女控诉,她和先生结婚8年多,去年6月发现老公和梁女有密切联系,当时就已经告知梁女切勿再和她先生有往来,未料梁却自同年7月至11月间,陆续和高的丈夫一同去小琉球、日月潭旅游发生性行为,还有大量暧昧对话。

高控诉,梁女严重侵害她配偶权造成精神痛苦,对梁求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梁抗辩称,她并没有和高的先生相约去小琉球,而是游船活动途中巧遇对方,又因风浪大且应店家要求才牵手合照,没有过夜及发生性行为,且彼此对话只是开玩笑。

法院查,高女虽有提出老公和梁女在海上牵手、游玩的照片,但仅能证明他们有碰面,难认有发生性行为,另根据2人的对话,高的先生曾传「想冲去跟你打一炮」,梁回「要来找我吗,等等要来吗」,另有讨论去日月潭等,同样也无法证明2人有性交。

但法院也审酌,梁女明知高的先生有家室,却仍和他牵手合照,梁虽辩称是因风浪大、应店家要求等,但根据照片显示2人是相视而笑、拉手合照,显非是为安全考量才牵手,其行为也已逾已婚男女间正常社交往来,显有暧昧、亲密举止。

法院也认为,梁女曾传「你都没想我」,高的先生回「超想、很想冲去跟你打一炮」、「带你湖畔野炮喔」,梁还说「害羞」等对话,更已超乎普通朋友关系,已经侵害高的配偶权,经审酌双方职业学历收入,侵害程度等,判梁女应给付高女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