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老板「卡在这条」被逼上绝路!专家怒批:摆明为难人

▲宠物店老板,却因与2楼住户发生纠纷而无法取得营业登记,心血付诸东流因而轻生。(图/翻摄画面)

图文/CTWANT

台北市内湖区星云街一间宠物店内发生一起轻生案件,47岁的党姓男子砸下400万开宠物店,却因与2楼住户发生纠纷而无法取得营业登记,心血付诸东流,26日被女友发现在店内轻生。北市府都发局27日回应表示,自108年起,第三种住宅区做宠物美容业,需要4项条件,包括取得该等建物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等。专家则认为,这条法规「摆明为难宠物业者」。

台北市内湖区星云路上一间宠物店2024年5月被爆出,47岁的党姓老板花费百万元装潢,却无法营业。据称其2楼邻居原本答应签同意书让宠物店开设,但前提是老板需出资帮忙修缮其阳台与漏水问题,未料等到施工完毕后,邻居却出尔反尔拒签同意书,双方僵持不下,让宠物店至今迟迟未开幕。26日晚间老板疑因资金无法周转,不堪庞大压力,于店门口自缢身亡。

据《三立新闻》报导,北市府都发局回应,依照2019年公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的「宠物相关行业分区管制归组与相关放宽规定」,自108年起,第三种住宅区做宠物美容业,需要4项条件,包括符合临接8公尺以上道路、营业面积500平方公尺以下、限于建筑物第一层(得并同地下一层使用),以及毗邻两侧及直上一楼建物为住宅使用者,应该要取得该等建物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持续关注此事件的杨律师认为,此事证明《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有必要修法,「试想,若开『餐厅』或『修车行』,更吵且油烟味更重,都不用取得2楼同意了,为了避防宠物跑出去而大门永远关起来的『宠物美容店』,更安静更没味道更没必要2楼同意」,因此希望台北巿政府及民代尽速修法,以防再发生类似争议及遗憾。

住宅消保会创会理事长吴翃毅则指出,此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2015年在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任内制定,虽然不是恶法,却显得思考不够周虑,「摆明为难宠物业者!」

吴翃毅强调,开宠物店需要取得隔邻和楼上屋主同意,「试问经营宠物店盈余要分配给他们吗?还是就像这个案一样,不懂法律避险的情况下,处于被刁难的情况内吗?」他建议北市府重新思考,并将规范改为取得宠物店营运的相关建筑规定,例如为避免空气和猫狗叫声传导到四周造成影响,开宠物店需要有全热或新风除臭系统,隔音设备等规范,较为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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