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养老鼠咬布袋 单亲二宝妈巧立名目A走20余万

许多民众都将宠物视为家人,并舍得花大钱。(孙英哲摄)

彰化1名沈姓女子自称具有兽医师执照,谋得宠物店工作后,不但侵占客人给付的4万5000元购猫款项,还用买猫血及为猫手术、结扎等理由,向宠物店老板拿了20几万元。沈女东窗事后挨告,全案一审日前审结,沈女被依业务侵占罪判应执行1年5月徒刑,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判决指出,被告沈女去年9月起,向1间宠物店的老板自称具有兽医师执照,顺利任职于该宠物店后,不但将持有客户的交易款项侵占,还编造各种理由向宠物店老板申请或预支款项。

去年11月3日,1名王姓女子到该宠物店购买总金额8万5000元的小猫,于当日先转帐4万元至指定帐户后,被告沈女向王女宣称「我们只能收现金,不方便汇款」等语,王女遂于同月8日至宠物店交付尾款4万5000元,沈女随后将该笔尾款侵占。

被告之后不但陆续以治疗猫咪、支付猫舍赔偿金、购买点滴架、购买饲料及买猫血等理由,蒙骗宠物店老板同意其自行取走店内共7万8500元,还以送猫去结扎、买猫血、要去兽医工会上课等理由,要宠物店老板汇款共计14万3000元。

法官审理指出,被告趁任职告诉人经营宠物店的机会,将持有客户的交易款项侵占入己,复编造各种理由向告诉人申请或预支款项,造成告诉人财产法益受害,其虽犯后坦承犯行,但经排定调解,被告与告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合意,审酌被告单亲及需抚2名未成年小孩,目前在动物医院打工,判处应执行1年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