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3个月大好险有姑姑 才能顺利成长!女儿怒诉免养老爸
出生3个月大好险有姑姑,她才能顺利成长,女儿怒诉免养老爸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父亲阿国(均化名),当年离婚时约定由父亲独任亲权人,但父亲从她出生不久就离家,也未曾支付扶养费用,她自幼就由姑姑扶养长大,并长期受政府补助与家扶中心扶助,勉强维持生活。不满父亲从未尽为人父之责,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愤而请求准予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辩称,小萱所说并非是事实,他在2、3年前有工作,有给小萱钱。法官考量,阿国现年67岁,已逾法定强制退休年龄,在2021、2022年均无申报所得,名下也无财产,现在每月领有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7759元,依据所在县市最低每月生活费14419元,足认属不能维持生活之人,自有受扶养之必要。
阿国的姪子到庭证称,小萱从3个多月大起,就与他的母亲,也就是小萱的姑姑同住,因为小萱的母亲有智能障碍,无法照顾小萱,小萱的父亲阿国也未照顾小萱,他的母亲实在是不忍心,就把小萱带回照顾至今。
小萱的成长过程里,他没有看过阿国来找过小萱,阿国也没有给过生活费,他的母亲有时会跟阿国开口要学费、生活费,但却都没有拿到钱,小萱的生活开支、学费都是由他的母亲负担,他开始去上班工作后,也会寄钱回去给母亲分配使用。
法官考量,阿国辩称他有拿钱扶养小萱,但是并未举证以证实其说,阿国到庭时也表示,无法就此提出收据或其他证明,勘认阿国所言仅是空言抗辩,尚难采信。
法官审酌,阿国确实自小萱年幼时起,就有未尽扶养义务之情事,致使小萱的成长过程缺乏父爱,导致双方之间亲子情十分淡薄,情节实属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免除她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