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女官寝室被退伍求偿235万 陆军少尉辩称「中邪」法官不信
前陆军马祖防卫指挥部步兵营曾姓少尉排长自陆军官校毕1个多月后因半夜进入女官寝室被记两大过退伍,遭马防部要求曾男不适服赔偿金235万2236元,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曾应全额给付。(资料照片)
前陆军马祖防卫指挥部步兵营曾姓少尉排长,去年(2023)自陆军官校毕1个多月后于步训部受分科训期间半夜进入女官寝室被记两大过,遭国防部以不适服现役予以退伍。马防部要求曾男不适服赔偿金235万2236元,曾辩称当时「中邪」精神恍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采信,判决曾应全额给付,仍可上诉。
马防部主张曾男以军费生就读陆军官校,2023年7月1日毕业任官,应服役120个月,其去年8月7日凌晨于步训部受分科训期间被发现私自闯入女官寝室,被记2大过当年9月1日被国防部以不适服现役予以退伍;尚未服满之法定役期118个月,依比例计算应赔偿金额为235万2236元,但曾未予缴纳,因而提起行政诉讼。
曾男辩称,当天自己疑似「中邪」致精神恍惚,绝非蓄意或计划为之,并提出就诊记录。证明自己「类似精神耗弱」;另曾主张其就学期间均循规蹈矩,未发生有辱军人风格情事
,却仅因单一偶发事件,遭1次受大过2次核予不适服现役退伍处分,且认「两倍」违约金赔偿过苛。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衡酌,曾男于事发前、后均无长期或多次精神科就诊情形,且退伍后并未至其他精神科就诊,也无身心障碍证明,无法证实有精神障碍。且国防部依相关规定向曾男请求赔偿,该违约金的金额并未过高,判处马防部胜诉,曾应给付235万2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