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17条”全面优化“募投管退”,鼓励上市公司并购科技型企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晨 北京报道6月20日盘中,A股创投板块活跃,南华生物(000504.SZ)、力合科创(002243.SZ)等个股涨停,*ST中迪(000609.SZ)、亚振家具(603389.SH)、飞力达(300240.SZ)、鲁信创投(600783.SH)等个股涨幅靠前。
消息面上,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创投17条”)。围绕培育创投主体、拓宽资金来源、加强引导与差异化监管、健全退出机制、优化市场环境等五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其中提到,在金融生态方面,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研究完善并购贷款适用范围、期限、出资比例等政策规定,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举措对上市公司和科技型企业双方都有积极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培育创投主体和拓宽资金来源为创业投资提供动力和资源,加强政策引导与开展差异化监管确保投资方向和市场秩序;需要健全退出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清晰的回报路径。”
同时,他认为,政策的协调性和一致性需要加强,确保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合。而且,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实施的效果和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推动市场生态优化
6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提出,要发挥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横向、纵向整合协同。
证监会亦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
此次“创投17条”中,则特别提到了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中金公司表示,2023年以来,证监会多次表态支持高质量产业并购,先后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延长财务资料有效期,更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并购重组“绿色通道”,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的估值包容性,优化完善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等,展现出开放、包容的监管态度,市场亦给予了正向反馈,产业并购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
中金公司指出,监管机构对以并购重组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活跃和平稳健康发展的大力支持导向。并购重组政策暖风频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应合力用好新规。
在田利辉看来,支持上市公司并购科技型企业这一举措能够促进上市公司跨越式发展,通过并购获取创新技术和新兴业务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能够促进资本市场与创业投资的深度融合,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成长空间;能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加速转化和市场化应用,推动整个创业投资生态系统的优化和升级。
谈及此举对于上市公司和科技企业的影响。田利辉认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通过并购科技型企业,可以获取先进的技术、人才和市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时,这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和发展机遇。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被上市公司并购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市场资源和品牌效应,有助于加速其成长和发展。
然而,他指出,上市公司在并购科技型企业时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如并购整合难度、技术融合风险、文化差异等。同时,这也为上市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如通过并购实现产业链的整合和升级,提升整个产业的竞争力。上市公司需评估并购后的协同效应和潜在风险,科技型企业需平衡创新自由与上市公司规范要求。
在实施“创投17条”政策时,有几个关键步骤和环节对于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监管至关重要。
受访专家指出,明确并购的标准和条件,是确保并购活动合法合规的基础。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还能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完善并购贷款的适用范围、期限和出资比例等政策规定,为上市公司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是推动并购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
需强化政策协调与配合
多种工具和方式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资本市场将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动能。
在受访专家看来,“创投17条”的出台,在培育创投主体、拓宽资金来源、加强引导与差异化监管、健全退出机制等多个维度上提出了具体举措,旨在构建一个健康、高效、可持续的创业投资生态。
田利辉认为,“创投17条”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之间的协同效果将会是显著的。这些措施涵盖了从培育创投主体、拓宽资金来源到加强引导与差异化监管、健全退出机制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这些措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创业投资的高质量发展。
而为确保这些措施能够形成合力,政策的协调一致、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进一步培育创投主体和拓宽资金来源为创业投资提供动力和资源,需要加强政策引导与开展差异化监管确保投资方向和市场秩序;需要健全退出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清晰的回报路径。”田利辉表示。
他同时指出,政策的协调性和一致性需要加强,确保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合。而且,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实施的效果和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此外,在“创投17条”的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该如何应对?
受访者认为,首先,需要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出现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等不正当行为。其次,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此外,还需要关注政策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影响,确保政策的普惠性和针对性。
针对这些挑战,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等各方需要共同努力。
田利辉认为,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机制,有助于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其次,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在并购整合中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并购后的协同效应能够充分发挥。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方式,激励上市公司和创业投资机构积极参与并购活动,推动创业投资的高质量发展。
“政府应加强对政策的执行和监管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和顺利实施。同时,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水平和效率。”田利辉表示,就企业而言,应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把握政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加强自身的能力和建设,提高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
他还指出,投资者应关注政策对创业投资市场的影响和变化,关注优质企业和项目的发展机会,同时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这样,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可以促进创业投资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