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助“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这是继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创投“国十条”)之后,时隔近十年,国家层面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最新的纲领性文件。
《政策措施》重点强调引导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力度,重点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多渠道资金来源参与创业投资,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同时,新政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也关注到当前创投行业面对的投资退出等难题,响应了业界的普遍诉求。
“科技”关键词出现22次,贯穿《政策措施》全文
在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创投委会长沈志群看来,《政策措施》是6月7日国常会精神的展开版。6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该会议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要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积极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等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要针对创业投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落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专业性机构发展,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作用。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在《政策措施》中,引导创投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也是政策全文的重点。“科技”一词在政策全文中一共出现22次,覆盖开头、总体要求、五个具体政策举措章节和结尾。
在开头和结尾《政策措施》分别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作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压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十七条具体政策举措里,第二条“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指出要加大高新技术细分领域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培育力度,引导带动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聚焦新领域新赛道,对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创业投资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作用。
此外,还有鼓励资产管理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经营特征和金融需求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落实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等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建立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投放等相关政策。
整体来看,“科技”关键词贯穿《政策措施》全文,足以见得引导创投行业投向科创领域的主脉络。而推动创投行业在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国家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也让沉寂已久的创投行业从业者备受鼓舞。
培育新质生产力,创投资本有望成重要资金源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在中科创星创始合伙人米磊看来,科技创新具有周期长、风险高、势能强和指数型增长的特点,这决定了其特殊的金融需求:首先是长周期特点决定了需要长周期耐心资本供给。据米磊介绍,科创板上市企业平均上市周期为14.46年,而这只是产业化环节,完整地走完科技创新“基础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全生命周期历程,则需要更长时间。
此外,科技创新风险高、指数型增长的特点也决定了其相比以银行为主的债权融资方式,更适合以“算总账”模式为主的股权投资方式。在瞄准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创投资本、股权资本契合科创企业盈利周期长、失败风险大的特点,能够为相关企业提供稳定的长期资金,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资金源。
清科创业董事长倪正东认为,当前随着国家的重视和引导,中国股权投资从投资商业模式到投资核心技术,到今天投资科技创新已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投资科技的基金也成为整个市场最受追捧的基金。
已有行业共识的背景下,深圳老牌本土创投机构东方富海方面表示,《政策措施》提出促进创业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创投行业发展提出的新期许、新要求。
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同时,此次《政策措施》系统优化创业投资“募投管退”的各个环节堵点、痛点,响应了业界的普遍诉求。
退出难等问题得到关注,将推动“耐心资本”形成
近年来,创投市场内外部发生了一系列关键变化,创投行业从业者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多个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报告来看,2024年一季度一级市场“募投管退”各方面数据均呈下降趋势,部分数据指标为近年新低。随着行业整体数据下滑,从业者募资难、退出难等体感持续。
对此,在6月19日开幕的2024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直面回应表示,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PE、VC共投资4438个项目,投出资金1915亿元,虽然比以往慢一点,但预计全年投资总量可达8000亿至1万亿元。
方星海表示,在“募投管退”环节中,现在PE、VC普遍反映的最大困难在“募”和“退”,而仔细分析来看,可能“退”是主因。在业内人士看来,市场上的存量资金并不少,把项目退出的堵点打通,让“募投管退”良性循环起来,能让出资方更有信心把资金继续投入创投行业,创投行业的募资自然将更加容易。
对此,《政策措施》第五章专门提出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将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充分发挥各交易所板块功能,拓宽并购重组退出渠道。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建立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北交所发行审核质效。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畅通外币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同时,将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加快解决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企业的股权退出问题。支持发展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优化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创业投资基金协同发展,推进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母基金分会旗下母基金研究中心分析,退出问题之所以成为2024年各投资机构关注的焦点问题,一方面是因为自去年下半年起A股各板块IPO明显收紧,不少机构投资项目的IPO进度停滞或终止IPO。而在国内创投基金90%以上项目退出仍主要通过IPO实现,多元化的退出渠道亟待拓宽。
另一方面也因为,当前踩着2015-2016年“双创”浪潮募集设立的许多创投基金正到了退出的关键阶段。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由于当时成立的不少母基金存在到期刚性退出的协议,当前市场出现不少国资LP为退出“批量”起诉GP的现象,对基金持续运营、对被投科技企业持续经营都已经造成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今年以来,也有多位创投机构投资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反映,近两年IPO市场的快速变化对创投机构带来了很多焦虑。“在退出压力下,有IPO希望的时候投资方和企业方就是好伙伴,一旦看到企业IPO无望,可能就要做起诉的准备了。”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久前的6月7日,上海张江高科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参与出资的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经LP协商后拟进行修订。其中关键变动为基金存续期限由十年修订为十二年,基金投资期由五年修订为七年。这表示,该国资母基金主动延长了存续期与投资期。
南都湾财社记者搜索公开资料显示,除主动延长母基金存续期和投资期外,近期多地政府也在新设一些面向科技创新领域的母基金时,就相应设置更长的基金期限。
对于政府出资创投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面临的突出问题,此次《政策措施》中第三条“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明确表示,将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有投资人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非常期待这一条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通过对政府出资引导基金的改革,或将起到示范作用,推动创投行业资金源真正向“长期资金”“耐心资本”转变。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徐劲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