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板今起全面升级 证券法令新规及重要制度上路
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证券交易所指出,今(114)年度有许多证券法令新规定及重要制度开始施行,提醒上市公司应留意相关规范。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为积极建构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台湾创新板将全面升级,并自本周一(1月6日)起实施。
一、为提升基层员工薪酬新制,上市公司应于114年股东会完成章程修订,落实照顾基层员工立法意旨:在证交所上市之公司应于章程订明以年度盈余提拨一定比率为基层员工调整薪资或分派酬劳。证交所提醒相关国内上市公司、创新板国内上市公司应尽早于114年股东常会完成章程修正,并自115年起申报相关提拨资讯。
二、114年起,国内的上市公司及创新板公司,于年度财报申报期限前,应办理关系企业三书表公告作业。
三、上市公司114年度起均应编制永续报告书,且应分阶段揭露温室气体相关资讯;永续资讯管理114年起需纳入内部控制制度,并列为年度稽核项目:1.全体上市公司114年度起均应编制永续报告书。2.上市公司应分阶段揭露温室气体相关资讯:a.钢铁及水泥工业及113年结束实收资本额超过100亿元,114年度应揭露合并报表母子公司温室气体数据及揭露公司(含合并财务报告子公司)减碳目标、策略及具体行动计划。b.113年会计年度结果实收资本额达50亿元以上但未达100亿元者,114年度应揭露个体公司温室气体数据。
另上市公司自114年起应将永续资讯之管理纳入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其列为年度稽核计划之稽核项目,证交所已修正「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断参考项目」范例。
四、碳定价时代来临,依规定,事业旗下厂(场)属碳费征收对象者,上市公司应于114年5月试申报碳费(不缴费),115年正式开始收费,将依114年全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及缴交碳费。
五、为促进上市公司董事性别多元化,金管会要求上市公司自114年起,倘若任一性别董事席次未达1/3者,应于年报叙明原因及规划提升董事性别多元化采行之措施。
六、第一上市公司、创新板第一上市公司应于114年6月底前依「外国发行人注册地国股东权益保护事项检查表」修订章程。
七、为积极建构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台湾创新板将全面升级,并自114年1月6日起实施,修正重点涵盖:1.取消合格投资人限制,以活络交易;2.引进专家审查制度,俾提升创新性审查严谨度;3.开放创新板公司申请改列一般板可免办理公开销售之适用条件,打造弹性友善筹资环境;4.提高创新板上市审议委员会决议门槛、恢复对集团企业及关系人销货依赖度限制,强化投资人权益保护。
另也要求所营事业严重衰退或无获利者,上市后应于公开资讯观测站「提升企业价值计划专区」申报具体规划及执行情形,以及创新板上市公司每半年应至少于国内自办或受邀参加一次法人说明会,增进未来营运规划资讯之揭露及与投资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