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小王隐姓埋名20年 竟因违规右转落网

新北地院。(报系资料照)

男子张进发1997年间怀疑妻子与李男偷情,持刀朝李男颈部猛刺致死,杀人后隐姓埋名逃亡20多年,去年因违规右转遭警方拦查并落网,命案终于重见天日;张男开庭时虽辩称是拉扯时不慎刺伤对方,并非故意杀人,但新北地院不采信其辩词,今依杀人罪将他判刑14年,仍可上诉。

全案发生在1998年间,张男察觉李妻经常夜不归家,怀疑她和李男有染,1月16日晚间11时许,妻子又在外徘徊,张男遂带着一把锐利小刀,骑车前往李男三重住处埋伏,果然看见妻子挽着李男走进公寓内。

张男一气之下夺门而入,徒手推开上楼的妻子,再从背后用左手抓住李男肩膀,持刀朝其颈部大力挥砍,导致李男前颈部受有18公分长的割伤,伤及气管、左侧颈动脉等,送医抢救后仍不治身亡,张男则在李男倒卧血泊时趁隙逃亡,隐姓埋名20多年,靠着打零工讨生活。

去年12月间,张男以为追诉权时效已过,悠闲骑车在南投县草屯镇街上购物,因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遭警方拦查,进而查出张男真实真份,并就此落网,李妻则已在2000年逝世。

法院审理时,张男否认杀人,辩称案发时看到李男正在殴打妻子,基于义愤、为了保护妻子前提下,掏出随身携带小刀刺向李男欲解救妻子,当时灯光昏暗,根本没注意伤及何处,他和李男也素不相识,并无杀人动机。

李妻警询时则供称,当天和李男喝完酒后准备回家,不料遭丈夫持刀攻击,她吓到冲出门、逃到隔壁小说店的花盆和货车中间躲藏,仍被丈夫拖上车载走;另路人和小说店老板也证称,有看到张男拖行李妻的画面。

承审法官根据相关人证,认定张男挥刀力道甚深、用力极猛,不采信其辩词,考量他已和被害者家属达成和解,今依杀人罪判刑14年、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