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戴绿帽刺死小王躲藏20年 竟因未两段左转遭逮判15年

▲张姓男子20年前杀害小王后逃亡,最后栽在交通违规高院二审判刑。(《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男子张进发怀疑妻子与人偷情,1998年初持刀朝小王颈部猛刺致死,张男杀人后随即逃亡20年,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但去年因未依规两段左转警方拦查,杀人案情才因此曝光一审将张男判刑14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31日二审改将他判刑15年、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1998年间张男(62岁)察觉妻子经常彻夜未归,怀疑她与人有染,因此骑机车在外搜寻,果然在1月16日晚间11时许,张男骑车撞见妻子与李姓男子走入三重的一户公寓中。张男上前理论双方大吵,张男悻悻然离去。但他越想越不满,带了一把刀刃,返回李男住处,躲藏在楼梯间埋伏等候

小时后,李男住处大门打开。张男夺门而入,推开一旁的妻子,再从背后以左手抓住李男肩膀,持刀朝其颈部大力挥砍,导致李男前颈部受有18公分长的割伤,伤及气管、左侧颈动脉等,送医后不治身亡。张男则趁隙逃亡,躲藏到南投山区,过着隐姓埋名生活。

时间一晃眼就是20年,妻子早在案发后数年就因病过世。张男以为追诉时效已过,去年12月4日晚上,悠悠哉哉骑机车行南投县草屯中兴路、大成街口时,因未依规定两段式左转,遭警方拦下开罚单,他谎报身分证字号被戳破,警方才查出他20年前的犯行,解送检方归案,检方依杀人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张男否认具有杀人故意,辩称案发时看到李男正在殴打妻子,为了保护妻子才会掏出随身携带小刀,刺向李男;且因为当时昏暗,不知刺到李男何处,也不知道李男因此死亡。一审法院根据妻子过世前的警询笔录,认定张男说谎,但认定他仅具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判刑14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31日二审宣判,高院认为张男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恶性重大,因此改判刑15年。高院随即召开延长羁押庭,张男表示,当年杀人后,担心被关太久,出来就见不到家人,所以才会逃亡;但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希望能交保,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高院谕知日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