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Beetalk钓女大生 工厂宿舍性侵2次「手电筒往下照」:再一次就回家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一名有前科男子于2018年2月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女大生小芳化名),相约半夜吃消夜后趁势将对方载回新北八里的工厂宿舍,之后强吻、强拥又强行脱衣性侵得逞;天亮之后,前科男又以「再做一次就载妳回家」的理由,再次性女方,还用手电筒照亮她的私处法官认定陈男性侵小芳2次,判处4年10月徒刑定谳;士林地院民事法庭再判陈男须赔偿30万元。

▲陈男把小芳(化名)载回工厂宿舍后强行性侵2次。(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判决书指出,从事废弃物清理业的陈姓男子在2016年时,曾犯下诈欺取财案,后经台湾桥头法院判处2月徒刑,并于隔年易科罚金了事。2018年2月,陈男透过BeeTalk交友软体认识小芳后,于10日午夜0时开着小货车去载小芳,因为当时附近消夜多已经打烊了,他便提议前往新北八里某处工厂宿舍内共食消夜。

吃完消夜大约凌晨2时许,陈男突然强吻小芳的嘴和胸部,还抱住小芳,接着在女方明确说「不要」的情况下,仍脱掉衣裤性侵,途中还拿手电筒照亮女方阴部确认位置。因为位处偏远,小芳不知道怎么回家,也担心安危不敢逃跑,只有传讯息告知一名友人「我出不去」。清晨5时许,再度冲脑的陈男又向小芳说「再做一次就载妳回家」,接着就在小芳为求顺利离开而被迫接受的情况下,再度性侵得逞。

▲小芳担心自身安危不敢反抗。(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陈男经小芳友人报警而落网,他被捕后坦承犯行,也承认的确有用手机灯光照亮女方阴部,为的是要找到位置。小芳出庭时痛斥陈男2次性侵都没戴保险套,害她担心会怀孕或染上性病;她说自己之所以几乎任人摆布,是因为当时在偏僻的八里郊区,工厂里堆满回收物和起重机,宿舍还有其他陌生男子,如果开口求救的话下场可能更危险。

小芳表示,事后半夜常惊醒夜不成眠,甚至没办法再和异性正常发展亲密关系身心受煎熬和压力所苦,因此要求精神赔偿50万元。

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审酌案情,依2项强制性交罪判处陈男4年10月徒刑定谳,至于陈男性侵时用来照亮女方阴部的手机,虽属「犯罪工具」,但与枪砲刀械等不同,是日常生活用品,没收对社会安全也无帮助。民事法庭一审则判处陈男须赔偿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