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超标30倍过氧化物 明扬董座称「这部分不太清楚」

存放超标30倍过氧化物,明扬董座刘安晧(左)表示,这部分他不太清楚。(谢佳潾摄)

屏东县政府掌握明扬三项严重违法事实,才造成这起重大工安意外,其中包括明扬厂内存放公共危险物品超过管制数量,且超标30倍,对此,明扬董座刘安晧表示,这部分他不太清楚。刘安晧承认,第一时间没有提供完整的安全资料表,但第一时间就知道是不能用水喷的东西。

屏县府表示,明扬属于丁类中度危险场所,依申请规定只能储存100公斤过氧化物,但依据事证显示,厂内竟储存3000公斤,超过管制量30倍,加上依规定储存仓库应为独立建筑物,但厂区1楼是仓库、2楼是作业空间,明显违反规定。

针对县府指出超过30倍的化学存量,刘安晧表示,这部分容许他事后了解,内容、数量与品项,包括100公斤也不清楚是什么;至于遭到县府重罚,他也是看到媒体后才知道公司遭裁罚,一定虚心接受,事后会去了解是什么品项与数量超标。

针对作业现场漫布粉尘,加上走道堆放物品,刘安晧坦言,确实没有做好,感到非常抱歉,由于订单来得太快,但改善速度不够,才会有这样的缺失发生,「东西确实有比较多一点」。

待经济部确定解除停工令时,会立刻改善相关内容,之后才会真正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