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版 扣押侵权网址速度是关键
产业界希望NCC比照儿少保护、假新闻下架方式,以行政命令方式停止侵权内容网址之解析,以最快速度停止侵权的伤害,且因侵权网址不断更换,这种快速的行政处置效率,在打盗版战争中更为重要。NCC正草拟「数位中介服务法」、「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OTT TV法)」,也将违反著作权法等特殊违法样态最终处置手段列入,NCC得命ISP、电信业拒绝提供电信传递。
去年东京奥运期间发生名人使用安博盒子观看盗版赛事,引发外界挞伐后,即时杜绝网路盗版侵害的议题引起各界重视,辅仁大学7日举办「通讯传播事业营业自由与著作权保障」研讨会,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章忠信表示,台湾现行法令偷看电视却不是窃盗,无刑事责任,只需补缴费用及民事损害赔偿,欧盟著作权指令已新增链结权等概念,台湾也应以新思维面对科技新发展。
台湾网路资讯中心董事暨执行长黄胜雄认为,法律应赋予限制非法内容接取之权限,依行政程序法执行域名没入处分,司法程序也要数位转型,警检院三方透过数位流线系统,以AI判断,3天内即可完成裁定扣押程序,以对抗侵权者不断注册新的网域逃避检警扣押。
刑事局科技研发科技正兼代科长庄明雄表示,网路犯罪没有边境,对于网路的治理,是否只能用刑事案件处理?由于网路已融入生活,应在智财法令等相关法令加入元素,让网路治理更有依据。
立委提案「著作权法第3条、第84条之1及第104条条文修正草案」,已于今年三月底交付委员会审查,并建议著作权主管机关召集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委托公正团体成立网路侵权内容争议处理机构,建立网路侵权内容争议处理程序及受理申诉,报请通讯传播主管机关通知相关网路业者限制该涉侵权内容之接取、浏览或移除,以即时停损快速避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