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安养费扣押财产? 律师提「付款过程」是诉讼关键

律师张继圃表示,很多失智长辈、生病住院或过世后,手足间衍生刑事案件,例如,伪造文书、诈欺等,应声请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避免触法。(张妍溱摄)

彰化百岁老农阿嬷因生活无法自理,由住台中的孙女送至安养院安置,每个月需付安养费用21000元,阿嬷过世后,孙女向8旬姑姑、叔叔们提变卖继承土地付代垫扶养费,否则提告,经民众爆料,阿嬷有老农身分又是长照族群,安养费加减未判,财产要被查扣?律师张继圃说,「付款过程」是诉讼关键,呼吁别因一时害怕,忽略自己权益。

该民众指出,老农阿嬷有2儿3女、经济独立,大儿子多年前去世后,担任司法人员的孙女将当时98岁阿嬷送至安养中心安置,期间缴纳安养费用直到阿嬷102岁时往生后停止,阿嬷死后3年其子女们共继承2分农地时,其孙女向姑、叔们提出「卖她土地」为由以偿还3年付的安养费用,不从就上法院提告。

律师张继圃说,子女有抚养父母的义务,但《民法》第1117条第1项规定:「受扶养权利者,以不能维持生活而无谋生能力者为限。」也就是原则上要符合「无财力」加上「无工作能力」这2要件,老农阿嬷生前例如:有老农年金、社会福利补助、动产、不动产等,基本上难构成无法维持生活要件。

张继圃表示,若当事人依《民法》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他方返还代垫的扶养费用,但法律是会审酌父母有没有须受扶养的情况,至于不当得利要件,则是债权债务关系,担子女本是孝养父母,难成立。

律师张继圃表示,倘若长辈自身难构成无法维持生活要件,当事人追讨扶养金仍需透过协调沟通,长辈不应害怕,造成错误判断。(读者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该民众指出,但农地价格近年水涨船高,前几年前每分地农地价格约在200万元至250万元,目前1分农地价格大约逾300万元,若以200万元计算,2分农地卖出在400万元间,每人均获80万元,但阿嬷的孙女欲向姑、叔们追讨70多万元「扶养费」,每人约付14万余元后,她再支付每人20万元现金,以低价取得土地。

律师张继圃表示,土地都继承完毕后,当事人需要他方支付扶养费,又是另一回事,长辈不应害怕,造成错误判断,忽略自己权益;很多失智长辈、生病住院或过逝后,手足间衍生刑事案件,例如,伪造文书、诈欺等,应声请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避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