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13部门修订的《网路安全审查办法》今起上路

由大陆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修订的《网路安全审查办法》,今(15日)起开始施行。(新华社)

由大陆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修订的《网路安全审查办法》,今(15日)起开始施行。修订后的《办法》不仅增加网路平台运营者,还增加了多项数据安全相关条文,对数据安全的重视程度更高、覆盖物件的范围更广、审查指标更加量化。

新华社报导,专家表示,该《办法》将网路平台运营者展开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路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使用者个人资讯的网路平台运营者,赴境外上市必须向网路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路安全审查。

中国电脑学会安全专委会常委范渊表示,申报网路安全审查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无须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境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境外上市。

该《办法》并要求,关键资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路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路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路安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