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产业》慈文传媒2.58亿合同信披露,遭责令改正

慈文传媒收到浙江证监局作出的《关于对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慈文传媒控股子公司于4月20日就其投资摄制的电视剧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签订《电视剧中国大陆独家首轮播映权转让协议》,合同总金额为2.58亿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总收入的30.14%。

鉴于慈文传媒并未披露该重大经营合同,违反上市公司相关信披办法,浙江证监局要求慈文传媒立即披露公司签订的上述重大经营合同,同时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好资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