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美禁令 陆颁「阻断外国法律」办法
▲面对美方科技封锁、以行政命令限缩中企,大陆也推出反制措施,并加速研发自主高端晶片。(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为降低美国对中资企业禁令、制裁的影响,并予以反制,中国商务部9日颁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按照该办法,在中国大陆的管辖权内,若有出现因外国的法律、措施,损害中国企业、公民权益的情形,中方可责令豁免、中止适用,并采取「必要反制」和要求补偿损失。
办法第一条指称,制定目的是为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的影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图/CFP)
适用范围上,包括外国法律与措施的域外适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当禁止或者限制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的情形;另中国缔结或参与国际条约、协定规定的外国法律与措施域外适用情形,则不适用此办法。
办法明定,若经工作机制评估,确定外国法律与措施,有违反国际法、对中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公民或法人权益产生影响等不当域外适用情形,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禁令」。
办法指称,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办法,受到损失的,政府部门可以给予必要支持,不遵守官方禁令者,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罚款;当事人若遵守外国法律与措施,侵害中国法人、公民或组织权益,后者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办法内容还包括相关豁免规则,以及于第十二条列明,对于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中国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告,《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全文共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自公布之日(2021年1月9日)起施行,署名人为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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