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商务部解释「阻断外国法律」办法 企业受损失可获赔偿

美国近年对多间陆企祭出制裁。(图/路透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大陆商务部9日颁布《阻断外国法律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被外界认为是为了反制美国对陆企接连的制裁。大陆商务部相关负责人10日解释,制定该法,主要是为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华社》报导,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有国家推行单边主义,除禁止本国人与有关国家间的经济往来外,还胁迫其他国家企业个人停止与有关国家的经贸活动,「这些行为违反了主权平等等国际原则,阻碍了国际贸易资本跨国流动,破坏了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

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提到,中国政府一贯反对单边主义,不当域外适用的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对中国企业的正常经贸交往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出台了本《办法》。」

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借鉴了国外立法经验,上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通过一系列决议,要求废除对他国企业和个人强加的具有域外效力单方面法律和措施。有关国家(地区)先后出台相关立法,拒绝承认这些外国法律和措施的域外效力,保护本国(地区)的正常国际经贸活动,「我们在制定出台《办法》的过程中,充分参考借鉴了有关国家(地区)的做法。」

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指出,出台《办法》不影响中方承担的国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涉及外国法律与措施域外适用情形的,不适用本《办法》。中国政府一贯信守国际义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相关国际条约。

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强调,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办法》实施中,维护正常的经贸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解释,《办法》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一是及时报告。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遇到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即禁止或限制其与第三国(地区)开展正常经贸及相关活动的,应在30日内报告。

二是评估确认。关于外国法律与措施是否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工作机制将结合各种因素,进行评估确认。

三是发布禁令。经评估确认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的,工作机制可以决定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布禁令。

四是司法救济。因外国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遭受损失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国内法院起诉,要求予以赔偿。

五是处罚制度。对违反如实报告义务和不遵守禁令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