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批原民政策挨告 检「打脸」谷辣斯·尤达卡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中时资料郭吉铨摄)

多次质疑蔡政府原住民政策公益原民律师采邑,日前在脸书上PO文「民进党的不分区原民立委可以公开为同居人原民会主委背书」,当时担任民进党发言人兼不分区原住民立委、现任行政院发言人谷辣斯·尤达卡(Kolas Yotaka)截图提告公然侮辱诽谤罪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陈女曾经查证,且媒体报导过相关新闻,虽然同居异性的私密关系虽属个人隐私,但民代私德攸关选民对其行使职务或有无辜负所托的判断依据,仍属公共利益范畴,属可受公评之事,今不起诉陈女。

陈采邑因长期在法律扶助基金会花东地区担任执行秘书、多次为了原住民环保、狩猎传统文化问题上蔡政府。

陈女今年3月28日在脸书贴文「这真的还满妙的,汉人公众人物完全没隐私,但是民进党的不分区原民立委可以公开为同居人原民会主委背书,只要民众在脸书质疑就被封锁,这样不会很不平等吗?#还是媒体都是政府的?还是原住民对自己人比较宽容?非原住民都该死?」

事后,谷辣斯·尤达卡认为名誉受损而提告。陈女辩称,她没有妨害名誉故意,此属可受公评之事,且她所提及的事情全都经过查证,并非空穴来风。

检方查出,媒体曾报导「原民会主委夷将VS.立委谷辣斯,昔日恋人立院重逢」虽然同居异性之私密关系,属个人隐私权所保障范围,但谷辣斯的私德尚非与公共利益无关,因此陈女言论仍属宪法言论自由保障范畴。

此外,检方认为,陈女论及原住民沟通管道是否顺畅,并非是以诋毁或减损告诉人的名誉为唯一目的重点所在,是借由评论议案时事提出相关质疑,是出自于善意,难认她主观上具有毁损名誉的实质恶意。

检方认为,民意代表因为受选民所托,处理公共事务,若是私德或诚信有所瑕疵,将影响所任公职的纯洁与信用,因此须接受外界批判,甚至是私德检视的必要,应为可受公评之事,依罪嫌不足,今将陈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