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颁布「阻断外国法律」办法 专家:对外国制裁「表明严正立场」

华为、中芯等大陆企业近年都受到美国制裁。(图/路透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大陆商务部9日颁布《阻断外国法律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被外界推测是为了反制美国接二连三的制裁攻势。大陆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表示,法令的推出表明了中国政府反对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严正立场,提供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救济渠道,也体现了中国维护国际经贸秩序责任担当。

根据《新华社》报导,韩立余指出,外国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时有发生,不断冲击规则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给世界经济复苏带来了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制定颁布了这一《办法》,以捍卫国家利益,避免或减轻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正常的国际经贸秩序。

韩立余提到,《办法》第二条明确界定适用范围,即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当禁止或限制中国企业与第三国企业正常经贸活动的外国法律与措施的域外适用情形,「这种情形,我们通常称之为『次级制裁』。」

韩立余表示,《办法》的颁布,表明了中国政府反对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严正立场,提供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也体现了中国维护国际经贸秩序的责任担当。

韩立余还说,阻断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并非中国独有,欧盟、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制定了阻断立法,例如,欧盟(欧共体)于1996年制定了《抵制第三国立法域外适用效果行动条例》,并于2018年更新修订。

韩立余提到,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国与国交往中,要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国同世界其他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一样,反对借有关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损害他国的正当合法权益,《办法》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做法是一致的。

韩立余指出,总体来说,《办法》聚焦阻断禁止或限制中国企业与第三国企业正常经贸活动的不当域外适用,为拒绝承认、执行和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内容看,《办法》在信息报告、发布禁令司法救济等方面,借鉴了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和制度设计,同时也立足于中国国情,考虑了中国应对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实际需要。

韩立余提到,《办法》规定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遇到禁止或限制其与第三国正常经贸活动的不当域外适用时的报告制度,同时规定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多种救济渠道。

韩立余指出,在应对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上,中国政府将给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如果中国企业因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遭受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企业根据禁令没有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遭受重大损失的,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支持。」

韩立余强调,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要及时报告相关情况、遵守禁令等,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同时,针对实践中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禁令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面临特殊情形的,《办法》也规定了豁免制度,以保障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