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今边境解封 传染病降级 防疫除罪
大陆1月8日起边境解封,并对新冠传染病降级为「乙类乙管」。(中新社)
大陆1月8日起边境解封,并对新冠传染病降级为「乙类乙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7日推出最新版防控方案,指导各地做好对新冠病毒实施乙类乙管后防疫工作;其中「新冠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冠病毒感染」,对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画定高低风险区。
大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7日印发,《方案》提出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强化重点人群保护,实现「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在应急情况下,增加核酸和快筛检测监测、部分医疗机构门诊和急诊监测、重点机构监测、学生监测、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
在疫苗接种和个人防护方面,《方案》倡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积极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高风险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方案》提出,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新冠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画定高低风险区;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机构和行业、大型场所、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注重保护重点人群;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此外,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7日联合颁布《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自8日对新冠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防疫规定等行为,不再以大陆《刑法》第332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2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过去因为防疫触法者,将被解除羁押,过去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务,也会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