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工擅自上岸買早餐...途中搭訕並環抱少年 犯兩罪被辦
中国大陆蒋姓渔工从基隆正滨渔港上岸买早餐,途中搭讪16岁少年时,强行环抱少年触法。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刑法强制罪,处应执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但命支付公库1万元。全案可上诉。
蒋姓渔工112年10月2日上午6时许,随着工作的的渔船进入正滨渔港,等渔船靠岸后,自行下船到邻近的中正路买早餐。
蒋男走到基隆市公车二信分社站牌时,看到16岁简姓少年正在等公车,上前他攀谈,并趁简姓少年未及防备时,张开双手环抱简姓少年。少年多次以言语拒绝,蒋才罢放手,自行走回渔港上船。
简姓少年事后报案,警方循线追查,调阅道路监视器画面查出蒋的身分,制作笔录后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讯后,认定蒋男涉犯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应依入出国及移民法,另涉犯刑法强制罪。
法官审理后指出,大陆渔工因无法暂置原雇用渔船,或随原雇用渔船出港作业者,得分别依规定就医、上岸避难或至临时安置处所临时暂置外,不得擅离暂置场所。蒋男行为违反修正前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后段,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罪。
蒋男明知少年未满18岁,强行环抱少年,法官检视事证,也认定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刑法的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
法官审酌蒋男犯罪动机、手段、坦承犯行,自述小学毕业、家庭经济普通等情状,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处拘役50日。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处拘役50日。应执行拘役80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法官另考量蒋男无前科,因一时失虑触法,犯后有悔意,认为经过侦审程序及判刑,当知所警惕,宣告缓刑2年。为确保蒋男能记取教训,并建立正确观念,避免再犯,命于判决确定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1万元。
中国大陆蒋姓渔工从基隆正滨渔港上岸买早餐,途中搭讪并环抱16岁少年,被基隆地院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刑法强制罪,处应执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但命支付公库1万元。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