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度两岸互遣偷渡犯 逃大陆30年通缉犯回台

移民署执行金门协议遣返作业,大陆偷渡犯在马祖澳港码头等待遣返。图为大陆偷渡犯登上遣返专船安麒轮」,准备返陆。(图/记者杨佩祺翻摄,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内政部移民署27日在马祖南竿福澳港执行今年首度偷渡犯遣返作业,在两岸红十字会的见证下,交接10名大陆地区偷渡犯予陆方并接返我方人民1名。

本次遣返作业之10名偷渡犯中,1名为「祈福党」李姓成员,因涉伪造文书及诈欺等罪嫌经判决有期徒刑8个月,经执行5个月后易罚金出监;另2名陈姓及莫姓偷渡犯则为情侣,由于家人反对恋情而相偕偷渡至金门,期望来台展开新生活,因人生地不熟在金门民权路上一超商外徘徊遭海巡署查获。

至于我方接返的施姓男子,于77年间因遭法院通缉而由彰化鹿港海边偷渡至厦门,结束30年逃亡生涯于今日遣返回台。

移民署表示,两岸偷渡犯之遣接返,历来均依「金门协议」由双方主管部门海峡两岸红十字会之见证下执行;此次遣返作业是循「马尾-马祖」路线,由陆方租用专船「安麒轮」并悬挂红十字会旗帜,经我方租用之民船至两岸海域中线引导进入马祖福澳港。

民国79年两岸透过红十字会签订「金门协议」,是两岸间最具历史性代表之协议,移民署秉持人道精神和保障两岸人民权益持续执行本协议,同时深化两岸事务性联系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