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猫偷拍案」主嫌跳窗亡 20年前受害女怒:谁放出来的!

20年前「大猫偷拍案」被害人黄嘉虹听闻其死讯一度震惊,表示「恶有恶报」。(图/黄嘉虹授权使用)

20年前在网路上诱骗未成年少女,下药性侵6名被害人,震惊社会的「大猫偷拍案」主嫌权自立,两度遭判无期徒刑,最终获改判10年,出狱后再度犯案,昨(20日)下午警方持拘票前往桃园开南大学查缉,趁检警不注意时跳窗,当场坠楼倒地不起,送医后宣告不治。昔日「大猫偷拍案」被害人黄嘉虹听闻其死讯一度震惊,表示「恶有恶报」,并认为追踪制度缺乏导致他持续犯案,希望法律能更加周延,避免类似案件不断发生。

20年前「大猫偷拍案」其中1名被害人黄嘉虹向《中时新闻网》表示:我希望司法院长、相关单位,能够尽全力防止第二个权自立,当初最高法院的恐龙判决驳回,二审无期徒刑,那个判决的法官们,不要忘记了,就是你们把权自立放出来的!怎么防治性侵害者再犯,台湾做了哪些防堵、规范 现在社会大众看到的只有表面,坏人死了有恶报,整个司法体制的松散,不与时俱进,才是成千上万个性侵受害者的悲哀。

另外,如果权自立的照片,性侵加害者的照片及住家地址能够让社会大众查询的到的话,最近的三位受害者姊妹的家长,是不是就不会被权自立蒙骗?

黄嘉虹在脸书贴文,「20年前我也是大猫性侵案的其中一位受害者,20年后过去了,你问我性侵法律改了什么?很遗憾的是,完全没有。」、「而受害者呢?光碟在网路上永流传,被人看光光,我们能选择不露面吗?」

她感慨的说,「去了美国一遭才知道,原来那里的性侵犯,要被公开政府网站,公开性侵犯地址及相片,提供让社区民众查询,去了美国一遭才知道,原来美国的性侵求偿可以达到台币几百万千万,看加害者的知名程度跟财产。」

因此她提出5点,盼政府修法,「第一、是有一个性侵犯查询系统,公布性侵犯照片、住家地址,每年更新,搬家也要更新。第二、证言证人证据的采定。第三、出狱后电子脚铐,随时追踪。第四、延长性侵案件的刑事民事追诉期到30年。第五、处理性侵案件的相关人员,依照受害者性别配发处理人员。这包括了处理案件的警察、医师、社工、心理咨商师。」

她的PO文引来了网友的不舍及鼓励,「给妳抱抱」、「我们都挺你~」、「谢谢你这么勇敢」、「好艰难的过程,感谢您愿意说出来。绝对支持性侵相关法律修法。」、「这一路上辛苦了,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谢谢你愿意发声!」同时她也表示,「我不支持废死,我支持以暴制暴,杀了人,你就要用命偿还。」、「如果有天因为我的发声,能让台湾的性侵被害者,多了那么一点点的保障,我想我也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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