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南观光城将拆除 摊商陈情

大台南观光城自治会会长谢进兴(左一),27日偕摊商到台南市议会陈情。(曹婷婷摄)

启用40年的南区大台南观光城,因建物及下方箱涵有安全疑虑,而且目前摊商均为违法占用,台南市政府预定今年拆除,现址规画打造为绿川水岸廊道,但摊商坚决反对拆除,27日到议会陈情,蓝绿议员同声关切,南市府强调,基于公安疑虑,决议拆除整栋建物回归排水使用。

大台南观光城为前市长苏南成以奖励民间投资条例,于1983年在竹溪支流日新溪上方兴建的商店街,一路从新兴路延伸到中华西路,8栋建筑物共规画207摊,全长800公尺,早年曾盛极一时。

惟随着商业型态转变加上观光城曾遭遇祝融,没落多时,目前实际营业仅64摊。南市府经发局指出,1994年6月期满由南市府收回,原承租摊商则取得优先承租权,2016年3月31日市府与摊商终止合约,持续劝导及函请摊商搬离,但仍有176铺违法占用,市府也针对占用摊商收取占用补偿金。

由于建物内的摊商营业率仅36%,还有部分为仓库、卡拉OK等,不符原先营业项目,加上市府鉴定确认建物与箱涵均有钢筋锈蚀外露、违建及增建影响承载等情形,决议今年拆除,并规画办理6场说明会,日前首场说明会引起上百位摊商头绑白布条坚决反对拆除,昨天更有30人到议会陈情。

大台南观光城自治会会长谢进兴说,市府虽打算安置弱势及摊商至其他合法市场,但观光城摊商性质不同于菜市场,「这些人不会杀鸡、杀猪,怎么进菜市场做生意?」

黄伟哲指出,4年前法院诉讼判定执行拆除,他说过会再进行全盘考量,但4年过去,建物结构愈来愈糟,市府两度找不同单位鉴定都确定结构有疑虑。他强调,对弱势摊商能感同身受,但需优先考量摊商及附近住户人身安全。

南市府指出,基于公安疑虑、该用地被强占有违法性问题及启动地方发展等3点理由,决议拆除,经发局将持续与摊商沟通,同时也将协助安置弱势户,另针对现有经营者部分,也会辅导媒合至公有市场经营,此外,也研拟多项安置方案,包括协助搬迁、提供一定期间免租金、租金优惠等方案,减轻经营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