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歷史大台南觀光城要拆除 攤商反彈
大台南观光城因有公安疑虑,市府将强制拆除,引发摊商强烈反弹。记者吴淑玲/摄影
40年历史的大台南观光城曾风光一时,因建物及下方排水渠道的箱涵出现安全疑虑,市府决定拆除回归排水用途,引发摊商强烈反弹,摊商最近收到法院强制执行公文限期「腾空返还」,昨议员带自治会到市府陈情,怒喊「是合法、有使用执照」。市府表示,摊商仍可提出异议,下周再开协调会。
经发局长林荣川说,市府已与摊商终止合约,将同步协助现有摊商转介至其他市场,但安置方案摊商不接受,由于当地安全有疑虑,该场域大部分为河道用地、使用分区不符无法依市场用途改建,市府要拆除,先依行政契约违法占用,向高雄行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大台南观光城摊商的自治会30人,昨上午由市议员李启维、卢昆福等人陪同到市府陈情,并出具台南观光城摊贩中心摊位分租契约书,摊商高喊「要生存」、「先做合理安置配套、再谈收回,不然拗蛮没道理」。
自治会长谢进兴说,观光城1983年由前市长苏南成根据奖励投资条例兴建,合法有使用执照,9年10个月之后改由向政府承租,「实在想不透政府为何苦苦相逼?」前市议员李文正说,摊商自费请土木技师公会鉴定,结构应安全无虞,没想到再接到法院公文,要把摊商逼上死路。
林荣川说明,建在箱涵上有危险性,且鉴定结构有安全疑虑后,有提供配套措施,但摊商没进一步沟通,才送法院强制执行,「希望大家知道目前是占用的」;摊商当场又不满群起反驳。
大台南观光城在竹溪支流日新溪上面兴建,从新兴路延伸到中华西路,总长800公尺,原本有204间1楼商店,经发局表示,市府与摊商终止合约后,持续劝导搬离,至今有176铺违法占用,实际营业仅64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