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饮自12/14起并案续列全额交割股
证交所表示,大饮(1213)今(10)日重讯对于商标权之归属、权利金历年支付情形、未来能否持续以「苹菓西打」品牌产销等,均未能在重讯记者会充分厘清,自12月14日起,将其上市有价证券并案列为变更交方法,即续列全额交割股。
证交所指出,大饮之前因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9款规定之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经列为变更交易方法在案。大饮于10日发布重大讯息,揭示其与旭顺公司于民国88年签署之和解契约相关内容,惟就该公司商标权之归属、权利金历年支付情形、未来能否持续以「苹菓西打」品牌产销,及是否已充分揭露于重大讯息与财务报告等,于嗣后召开之记者会,均未能充分厘清,核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4款规定之情事,证交所已公告自12月14日起,将其上市有价证券并案列为变更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