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买空卖空! 女卖家「挨告就和解SOP」踢铁板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年轻女子小美(化名)在网路上张贴提供代购服务的广告,收到买家交付的款项之后,她却迟迟不寄货,若对方打算提告,她才出面和解,成功获得多次不起诉,但最后还是踢到铁板,吃上官司。小美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上诉至二审,由于她改口认罪,并与其中2名买家和解,法官改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4年。

▲小美被指控开团代购,收了钱却不寄货。(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小美2022年间在网路上张贴提供代购服务的广告,陆续有多名买家联系,但她收到款项之后,却迟迟没有寄货,甚至直接不回复讯息,买家这才惊觉受骗,愤而报警。

小美到案之后辩称,自己因为网购平台帐户有问题,都是找之前认识的朋友帮忙,由于双方都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所以她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此外,她也找过其他代购帮忙,快到发货日期的时候曾传讯息讯问,对方回答还没发货,之后就失联了,「我本身是没什么警戒心的人,我不知道他会做这种事情,因为都有跟代购见面,所以我就没有留他的联络资料,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不过,检警进一步追查发现,针对小美与代购联系的对话纪录部分,她一下子说不小心删除邮件,一下子又说是因为手机送修被格式化,所以对话纪录通通消失,前后供述明显不同。而且小美在此案发生之前,就有多次透过「代购未如期发货」的手段,犯下类似的诈欺案件,后来因为与买家达成和解,而获得检方予以不起诉处分。

一审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小美的说词显然都是「幽灵抗辩」,属于避重就轻的卸责之词,不足采信,因此依以网际网路对公众散布而犯诈欺取财罪,2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1年2个月,合并应执行刑期为1年5个月。

一审判决公布之后,小美提出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小美起初否认犯行,直到二审期间才坦承全部犯行,她已经与2名受害买家达成和解并赔偿完毕,也获得谅解,展现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相信她经过此事之后应当知所警惕,最终改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