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百年灯塔古迹审议 4月17日揭晓
淡海轻轨蓝海线第二期规画路线行经金色水岸,地方忧心有百年历史的「淡水渡船头灯塔」恐遭工程破坏。(本报资料照)
拥有百年历史的「淡水渡船头灯塔」见证淡水港口历史发展,但因淡海轻轨蓝海线第二期规画行经金色水岸,地方忧心灯杆恐遭工程破坏,提报指定为古迹,新北市文化局3日举办「淡水渡船头灯塔指定古迹或登录历史建筑」审议案会议,预计4月17日完成审议程序,最后结果为古迹依法不得迁移,若是历史建筑则得以迁移保存。
淡水文化基金会争取「淡水渡船头灯塔」指定为古迹并原地保留,昨发出新闻稿强调,无论从地理自然环境抑或城市历史发展的角度,渡船头灯塔皆足作为淡水河口地区具代表性的建物,应指定为古迹并原地保存维护,守护淡水河港最后的天际线。
淡水文化基金会指出,渡船头灯塔改建前,为日治时代初期设置的暴风标,与淡水港灯塔、埔顶灯台、税关灯杆、红毛城灯杆与鼻仔头灯杆等设施,共构出淡水港的航道指引系统。
设置灯塔后,一直作为渔民、航运者判断海况与航海导引的重要依据,矗立于河港内的位置也是老街突出河岸最多的地形,无论从地理自然环境抑或城市历史发展的角度,渡船头灯塔皆足作为淡水河口地区具代表性的建物,可谓是活的文化资产。
反轻轨进老街水岸行动联盟也呼吁,文化局切勿为了让轻轨走河岸,轻率破坏标记百年淡水河港城市发展的淡水渡船头灯塔原址。
文化局文化资产科长罗珮瑄表示,昨会议为意见交流、并未做出决议,「淡水渡船头灯塔」2月8日已被市府公告列为暂定古迹,暂定古迹主要是为了保护「淡水渡船头灯塔」在审议期间不受到破坏,文化局预计于4月17日举办审议大会,针对其文化资产价值讨论,结果出炉后将签核市府同意后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