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废苗圃查获279只保育龟 动保处依法扣留、追查饲主
稽查人员在池子发现一级保育类食蛇龟。(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当下在荒废苗圃内找获到食蛇龟。(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新北市动保处日前接获民众通报,淡水某荒废苗圃内疑似非法饲养大量保育类野生动物,9月6日动保处联合保七总队进行查缉,现场发现一级保育类食蛇龟活体169只、尸体5只,柴棺龟活体98只、尸体5只,另有斑龟2只,合计279只龟类。由于现场脏乱且疑似长期无人照顾,部分龟类已死亡,动保处依法进行行政扣留,案件移交保七总队追查非法饲养者。
动保员与保七总队共同清点查获龟数量。(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该案件起于8月30日,民众陈情发现该处饲养龟类已有3年之久,并因龟只出现尸体而怀疑为保育类食蛇龟。动保处经查证后确认该区域饲养的龟类包括1级保育类食蛇龟与柴棺龟。为保护这些濒危物种,动保处与保七总队联合行动,并在现场架设缩时摄影机,试图掌握非法饲养者的行踪。
动保处表示,食蛇龟和柴棺龟皆为台湾原生保育类龟种,面临栖地减少及非法捕捉的威胁,濒临绝种。食蛇龟偏好低海拔林地,柴棺龟则偏好缓慢水域,这些物种在野外非常珍贵,呼吁民众切勿私自捕捉或饲养,以免触法。
根据《野生动物保育法》,保育类野生动物不得私自猎捕、买卖、持有或饲养,违者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最高150万元罚金。动保处提醒市民,如发现非法饲养保育类动物的情况,可通报新北市动保处24小时通报专线,携手保护台湾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