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泰国呼麻无罪?法务部呛「你敢吃就试试看」

法务部

泰国开放「大麻合法化」,导致不少年轻人跑到泰国「尝鲜」呼麻,造成大麻已成国内年轻人吸毒首位,法务部今天严厉警告,大麻在我国属二级毒品,若在网路上教人呼麻,或在国外引诱他人呼麻,将追究刑责,其中若引诱未成年人吸食大麻,最重可判处10年6月徒刑。法务部重申毒品犯罪为重罪,检调必全力扫荡,如有以身试法者,定依法从严从速侦办,「你敢吃就试试看」。

法务部表示,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7条第2项规定「引诱他人施用第二级毒品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大麻为我国列管之第2级毒品,若民众在网路上教导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无害论」而引诱他人施用大麻,将构成引诱他人施用第2级毒品罪,若引诱未成年人施用大麻,依法加重其刑至1/2,也就是可处1年6月以上、10年6月以下有期徒刑。

法务部表示,虽然泰国开放大麻合法化,但依我国《刑法》第5条第8款规定,在我国领域外犯引诱他人施用毒品罪者,为我国《刑法》效力所及,故无论在我国境内或境外,谣传「大麻无害论」而引诱他人施用大麻者,我国检警调对于这种非法行为,均得以追诉究办。

法务部指出,为压制大麻持续扩散,检察机关已将查缉大麻列为「安居缉毒」专案之重点工作,务求向上溯源,查缉大麻供应源头,并向下刨根,挖掘施用大麻黑数,以维护国人健康。法务部重申毒品犯罪为重罪,将全力进行扫荡,如有以身试法者,必依法从严从速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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